政策解读:《关于调整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》政策指引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,有序有效有力推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,更好实现职住平衡,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,现就调整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商品住房销售政策通知如下:
具有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,可在利博 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:
一、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。
二、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户籍居民家庭。
三、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,与在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注册或经营的企业、疏解搬迁至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。
四、在本市未拥有住房,与在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注册或经营的企业、疏解搬迁至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此前有关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
2024年2月6日